
张涛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有权直接判定医疗事故
2008-11-13 09:24:13 来源:
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有权直接判定医疗事故的批复
(卫政法发〔2007〕135号)
吉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卫生行政部门直接判定医疗事故的请示》(吉卫文〔2007〕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对不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或者医疗机构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据调查结果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直接判定。
此复。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推荐律师】 张涛,专职律师,中国法大医疗律师网首席顾问律师,曾担任众多大中型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和医药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专业办理了多起北京及全国各地重大、疑难、复杂医疗纠纷案件,实践经验丰富,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好评。
咨询电话:010-81151682,13671341379
- 大家都在看

海淀公安分局提示:海淀看守所迁新址苏家坨 根据工作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